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申报一级(小高、中一)教师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5】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闽教人[2014]20号文件精神,申报一级(小高、中一)教师职称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和“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现将申报一级(小高、中一)教师职务讲课业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小学、幼教申报人员安排在20158 25日、中学(高、初中)20158 26日。

二、考核对象:申报一级(小高、中一)教师职务的推荐对象(转评人员免考,具体名单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四、考核内容:

(一)教材选用:讲课考核内容为片断教学”,被考核对象对教材的选用以申报学科为准。

1、小学考核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申报小学学科选用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三年级上册教材。

2幼教学科为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下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1月第1)中的内容。

3、中学考核15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申报高中学科选用2014-2015学年度高二上册教材;申报初中学科选用2014-2015学年度初二上册教材。

进修院校等教育教研机构申报人员参照选用上述教材。

(二) 讲课(片断教学)

1.随带材料:被考核对象所考核的教材由举办单位提供(考生只带水笔)。

2.课题确定:讲课课题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被考核对象先抽顺序签,1号者为代表在评委确定(当天当午)本册若干课题中随机抽签确定为课题内容。

3.制作讲课稿:按照被考核对象1号者临考前抽到的课题,被考核对象按照抽签的序号,每隔10分钟依次到指定的制作室完成书面讲课稿(附上板书设计),制作讲课稿时间60分钟,字数在800字以上。讲课稿通常包括“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师素质”五个部分。

     4.讲课:完成书面讲课稿制作(60分钟)后,被考核对象(只带讲课稿)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的考室进行讲课考核。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之内,要求被考核对象边讲课边把板书设计用粉笔书写在黑板上。

     5.分数比例:考核总分100分。讲课稿,讲课“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师素质”,教师基本功分数比为262。业务考核总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具体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及时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务必做到申报对象人人知晓,务必做好参加业务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考核当天当午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席,按自动放弃参加考核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举行补考。

      

                

 

莆田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