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三中学“多媒体”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02】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为了更好地保护多媒体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制定以下管理使用规定:

1、班主任为本班多媒体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班主任要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及时维修整改,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2、班级选派一名电教委员(班主任可指定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协助班主任进行多媒体设备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在校期间多媒体设备不被学生随意动用、不被人为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协助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设备,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启闭。

3、使用多媒体设备,电教委员须经过培训,规范操作。

4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辅助教育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和场所,任何人使用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做好病毒防治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多媒体计算机上随意安装软件;严格控制外来磁盘及U盘的使用,使用前必须杀毒;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6、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多媒体设备。应及时切断设备总电源,设备放置处的门窗需关闭,防止雨淋或雷电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培养自觉维护多媒体设备的良好习惯。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准随意动用班班通设备,严禁碰触设备电源;不得对设备进行开箱拆装、移动,不许破坏设备线槽;不能用硬物在设备上乱划。

8、若多媒体相关设备(含白板笔、遥控器、话筒等)出现故障,应书面告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不得擅自开机维修。如若人为破坏导致故障,维修费由班级负责。

9、所有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出教室。

10、每学期结束,学校将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记载好相关情况、存档备查。

莆田第三中学信息中心

                                                                                                  20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