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三中学2021年秋季收费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校长公告

莆城发改(202191

根据《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文件规定,2021年秋季,高中年段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300元(含空调费50/年)。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簿籍费两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服务性代办代收项目,如列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国家课程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一事一办、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单独立账,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莆田市城厢区发改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1825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学费:高中年段800

2.寄宿费:300元(含空调费50/年,只收高中寄宿生)

3.课本费:高一257.1元、高二(物化生)162.5元、高二(物地生)168.1元、高二(物政生)160元、高二(物化地)169.7元、高二(史政地)163.9元、高二(史政生)156.7元、高二(史地生)164.8元; 高三(史生政)8.7元、高三(史政地)8.7元、高三(史生地)8.7元

4.簿籍费:高中年段20

5.体检费:无

6.社会实践代办费:无

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初中在校生全部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及住宿费。

 校长:

2021年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