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三中学教师“廉洁从教”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5-07-13】 【来源:】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莆田第三中学教师“廉洁从教”责任书

廉洁从教是处理教育教学活动与个人利益之间关系的准则,是一名优秀的教师应当保持的品德,是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教师职业的特点对每个教师提出的客观要求。要求教师廉洁从教,是教师的特殊使命所决定的。

廉洁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生涯中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育本身作为一种育人活动,不能用经济活动规律取代教育活动规律,不能把育人过程等同于商品交换过程。教师廉洁从教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对我校教师廉洁从教的基本要求是:

第一,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坚持大义为先,私利居次,个人利益服从民族、国家和集体利益。任何时候都不能舍义取利,要鄙弃惟利是图、自私自利的行为。要抵制金钱、名利的诱惑,拒腐蚀、永不沾、不取不义之财、非法之利,不贪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不贪占集体与他人的财物,不沾染社会上的不良恶习,始终以廉洁的道德品行为学生与世人作出表率。

第二,公正执教。廉洁从教,要求教师做到公正执教,这是廉洁的基础。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性别、智能、家庭状况、学生家长等差异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

第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做到这一点,要求教师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师德修养,养成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习惯。从小事情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物。要长期坚持清廉自守,持之以恒,使教师廉洁自律的形象成为无形的教育力量。

第四,不准进行有偿家教。有偿家教本身就是一种商业行为,对教师的职业形象有负面影响,同时也存在安全问题;如果出事,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所有教师不准进行有偿家教或私下办班。

第五,不准直接或间接向学生出售学习用书。学生的学习用书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由学校统一订购,任何人员不得向学生出售学习用书或报刊杂志,也不得变相出售或推荐。如果有人违反要求,将严肃处理。

第六,坚决杜绝招生中介行为。严禁任何个人向中职学校或高等院校索取和收受招生“推荐费”。任何人都不得违背学生志愿,强迫学生报读某校。

教师(签名):

莆田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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